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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新官上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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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丁队?他带着几十号人出城干甚么?”陈显达正在气头上,闻言只觉竟无一项合意,是以火气更大,冷哼一声道:“他一个好好的官军把总,不好生训练士卒,镇日里头带着人往外跑!成何体统!明江!”他叫了一声方忆起义子已被他调到女婿身边,不得不改口另叫一个亲兵:“你去营门前守着,若是看见李永仲回来,叫他马上给我滚来中军!”

陈显达的怒气显然无法传递给已经离城十几里地的李永仲。虽然明军营地里便有一个极大的校场,但李永仲还是愿意带着丁队往城外走。一则这算是明朝版拉练,二则,丁队的许多战术同明军似是而非,一旦旁人问起来要解答实在是太麻烦,而来自后世的李永仲本质上是一个极度讨厌麻烦的人。

还是护卫之时定下的条例被李永仲同曹金亮两人商量时候略作修改,成为了丁队的军法规矩。大体上和从前没有什么变化,细节处还是做了调整。比如野外武装拉练从只带军械改为带全副装备。也就是说,除了每人的火铳,大枪,还有铺盖,盔帽,半袖罩甲,备用的鞋和军服,匕首,火折子,装水的葫芦,铜饭盒(里面有一双筷子),还有伤药绷带等等,这些被分门别类的装进一个粗麻背包当中——这是李永仲为数不多的“发明”之一。

在嘉靖唐顺之的《武编》一书中就以“边军劳苦”为题说,称“各边军士役战,身荷铁甲、战裙、遮臂等具,共重四十五斤,铁盔、脑盖重七斤,顿项、护心铁、护肋重五斤,弓撒、箭袋重十斤,腰刀三斤半,蒺藜、骨朵重三斤,箭筒一斤,战勾连绵皮上下衣服共八斤,通计八十八斤半。”

这个数据当然是极限数值,纵是嘉靖时许多兵士的负重也达不到这个数字,更别提现在。但通常来说,在全副武装之后,一个营兵的负重在五十到六十斤左右。而丁队的兵士的负重则与近现代士兵相似,除了武器之外,一个包裹就装走了全幅身家。当初在经过严格的计算之后,这个重量被限定为五十斤。

当丁队的兵士们终于能够放下背上沉重的背包之后,他们在军官的命令中首先两两互助做起了肌肉的放松——这并非来自李永仲,而是古代已经总结出长时间运动之后一定要放松肌肉以防乳酸堆积的道理,在军中更算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不过与其他明军的随意相比,丁队将之制度化,并像其他许多虽然有用但不知道来历与原因的规矩一样写进了丁队的规章当中,成为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按照前一晚曹金亮与刘小七和陈明江三人拟出的练兵计划,今天丁队应该进行的是小组刺杀训练与分组对抗刺杀。所以,当兵士们做完放松之后,什长们的口令便此起彼伏响起,分别带开训练。

陈明江已经看过了丁队几次的训练,但他每一次都会被这种奇特的训练方式所吸引——兵士们首先在军官的要求下反复练习枪术的分解动作,然后确定每一个人都确实牢记了动作之后,才开始练习连续动作。虽然明军中也有类似的训练,但几乎没有谁的训练要求有李永仲严格:他要求兵士刺出的每一枪都必须大体在同一个位置。

“这样不是呆板了?”陈明江曾经看过一个在检查时没有达到标准的倒霉鬼被罚回营之后练刺枪三百回,他不解地问李永仲:“这战阵之上,变化万千,难道每一回兵士都能刺得恰到好处?仲官儿练兵,也太苛了些。”

李永仲曾经同曹金亮等三人说过,军营里头就算了,但出了军营,可以管他直接叫仲官儿,“那把总听着哪有仲官儿亲热?”

听陈明江如此发问,李永仲笑笑,扭头朝正在带领兵士练枪的刘小七喊了一声:“小七!”

刘小七立刻停下手上动作站好,向手下兵士发令道:“收枪!”看全哨官兵持枪立正之后才利落地一个转身跑到李永仲面前,打了一个军礼,躬身抱拳一礼,大声道:“属下到!”

“你去,拿两根去了枪头的杆子过来!”他吩咐道,“大家伙儿也先歇一歇,陈哨长心内有个疑问,咱们练枪的要求为甚么是万枪出只一眼?今日我同陈哨长耍一耍,也叫大家看一看,咱们定下的要求究竟有没有道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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