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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美丽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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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向前早年毕业于G省W市的一所化工学校,因为学校太烂,几乎没有当地的人在里面就读,到这所学校里来上学的,都是一些外市的不了解内情的学生。宁向前在这所学校里读了三年,知识收获的虽然不是太多,但他却收获了人生的另一半,那就是娶了与自己同一届的校花——陆紫菲——做老婆。

陆紫菲瓜子脸蛋,身材高挑,眸如秋水含情,鼻似悬胆纤直,樱口如丹,秀发飘逸,天生一幅仕女图。她的嘴角略向上翘,即便不笑,也给人一种笑的印象,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小脸更是灿烂,腮上的两个酒窝足可以装得下二两酒,属于长相非常甜美的那种女孩。人都说薄嘴薄唇的人伶牙俐齿,陆紫菲的口才很好,富有演讲才能,学校里举行个演唱会或者其他的集体活动啥的,女主持人的位置非她莫属。

宁向前和陆紫菲根本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虽然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但是在活跃性和知名度上,他跟她相比都要逊色许多。

宁向前除了长相平平,木讷寡言之外,日常表现也很有些个另类。这主要跟他的家庭条件有关。宁向前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家里为他到这所学校里上学,东挪西借才凑够了学费,在学校里的生活费,全靠他自己勤工俭学解决。学校领导为了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特意在学校里设置了一些勤工俭学的岗位,譬如帮厨,宁向前每天都会到学校的食堂里帮厨,别的学生在吃饭的时候,他帮着厨房打饭打菜,别的学生吃完饭回宿舍休息,他才能吃饭,吃完饭后,还要在厨房里帮着涮锅洗碗。当然,他的辛苦换来的是吃喝免费,每个月由此还能挣到几个零花钱。

因为帮厨,宁向前是没少挨同学们的戏谑。平日走在路上,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个异样,既不是不屑,也不是鄙夷,横竖是给人一种自己有着某种优越感的那种神态,有的目光里甚至还含有一些同情的成份。因此,无论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寝室里,宁向前的朋友都很少,至于知心的更是没有一个。他把自己的心门关得很紧,有时同学的善意的关心,他也会理解为对自己心灵的刺伤,其实人家根本没有另外的意思,但是他的心里就是有着一种摆脱不了的自卑感。

花儿开得美丽,必定招蜂引蝶。陆紫菲人长得漂亮,身边从来就不缺乏追求者。陆紫菲跟宁向前同届不同班,在宁向前的眼中,陆紫菲就是一只洁白的天鹅,一只在高高的蓝天中自由翱翔的天鹅,而自己则是躲在烂泥沟的一隅只能偷偷窥视的癞蛤蟆。癞蛤蟆是不可能吃到天鹅肉的,关于这一点,宁向前很有自知之明。陆紫菲对于自己来说,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这样的梦他甚至连想的资格都不应该有。

不能想却又不能捂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就如美丽的风景,领地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谁都没有权力剥夺你远观的资格,远观风景如画,心驰神往一通,即便不能解渴,却也是一种慰籍。

按理说,陆紫菲与宁向前之间的距离,就像火星与地球一样,是不太可能碰到一起的,即便运行到一条直线上,也不可能相互吸引。因为不在一个班,陆紫菲恐怕连宁向前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拿正眼去看他了。但是,不管人们相信与否,缘分这个东西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为什么有的人在天南,有的人在地北,甚至有的远在异国他乡,当两个人一朝穿越时空,邂逅擦肩,会花开连理比翼双飞呢?缘分这个东西,更像是传说中的月下老人,看不见,摸不着,留给人们的,永远是扑朔迷离不可掌控的神秘感。

如果不是那座无名山,如果不是那场及时雨,宁向前和陆紫菲今生很可能不会有任何关联。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周末无事,宁向前独自一人前往离学校不远的一座无名山上去休闲。说山无名,却也有名,土人称其为馒头山。山不太高,五、六十米的样子,也不很大,远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坟包,这也就是馒头山名字的来历。山上树木葱郁,草色青青,人迹稀少,鸟鸣清幽,称得上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宁向前每个周末都会来这个地方消磨时光,他来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优美,也不是因为此处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东西,他到这里完全是为了逃避孤独。因为每逢周末,寝室里的室友皆三五成群地结伴逛街潇洒去了,宁向前的口袋里没有钱,不愿意跟着出去相眼看人买东西,更不愿意出去接受同学的一瓶饮料,或一根冰棍的施舍,所以他选择留守。

留守是孤独的,长期地处于一个环境的孤独,容易使人感到压抑。有一天,宁向前在寝室里看着《晋书.阮籍传》,看到阮籍途穷那一节,不由得放下书本喟然长叹,他很想感受一下阮籍当时的心理状态,便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出了校门。据说阮籍当年是一边喝酒,一边骑着毛驴信步而行,骑至途穷,无路可走,于是恸哭而返。宁向前没有毛驴,也舍不得花钱去坐公交车;他也没有酒,只有腋下夹着的一本书。他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就走到了这座土山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途穷了吧?但宁向前没有服输,逢水必观,逢高必登,乡村青年血液里的野性,使他对这座山产生了攀爬的欲望,他一口气登上了山巅,举目四望,发现这座山居然是城市与乡村的分水岭,一侧是鳞次栉比高楼林立的喧嚣的城市,一侧是稻浪翻滚一望无垠的恬静的乡村。他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了,结果没有像阮籍一样哭着回去,而是心情愉悦的躺在山顶上看了半天书,呼吸了半天新鲜的空气。

打那以后,每个周末他都会独自到这里来徜徉。

从一种孤独,走进另外一种孤独,人的心境便有了不同。

寝室里的孤独是压抑而又沉闷的,山顶上的孤独是清新而又惬意的,这里没有世俗的目光,没有攀比的炫耀,只有沉默的自然,宁向前变得喜欢这里了。

今天,宁向前没有同往常一样爬到山巅,而是选择在半山腰处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躺了下来。他的头枕在一块裸露着的青石上,身下是柔软泛黄的草皮,耳畔是啾啾唧唧的鸟鸣,清风习习肋下过,白云悠悠自流连。沐浴着自然的恩赐,任思绪恣意的蔓延,许久,他才把目光收回到带来的那本书上。这是一本《世说新语》,是他在化工学校百读不厌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书的名字是《晋书》。之所以比较喜欢这两本书,跟他在高中时读的一篇文章有关,那就是鲁迅的《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酒及药的关系》,他觉得魏晋时期的人物个个洒脱不羁,率真可爱,活得很唯我。穷通荣辱,不改其行;喜怒哀乐,无拘无束,全不像现代人这般的世俗势利,虚伪冷漠。

“咦!快来看看,这儿还卧着一位隐士呢!”宁向前正看到《文学篇》里孙安国和殷中军谈论处,二人至暮忘食,彼我奋掷塵尾,而塵毛悉落饭中一节,心中兀自觉得搞笑,耳边就想起了女孩说话的声音。他有些诧异,放下书来抬眼一望,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女孩正朝自己这边看,一位穿着白色的连衫裙,一位穿着绛色的连衫裙,秋风袭过,衣袂飘飘,乍看上去,还以为是天上刚刚下凡的两位仙女。

“两位......好!”见是熟人,宁向前连忙爬了起来向两位姑娘请安。穿白色连衫裙的女孩,是校园里男生的梦中偶像——校花陆紫菲。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向她问好,他紧张得有些口吃。穿绛色连衫裙的女孩也很面熟,估计是陆紫菲的好友,因为自己每次在食堂的窗口给同学打饭时,总是看见她跟陆紫菲黏在一起,只是叫不上来她的名字。

“喂,隐士,是什么好书让你读的这么入迷?”绛衫女孩问宁向前。

“哪里是什么好书,随便借着看的。”宁向前说着话,捡起草地上的书递了过去,问道:“你们怎么想起会来这里?”

“无聊呗!W市就这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该玩的都玩遍了,瞎溜就溜到这边来了。”绛衫女孩说着话,接过书来翻了翻,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正准备还给宁向前,被陆紫菲从半空接了过去。绛衫女孩问宁向前:“你呢?怎么会在这里?”

“跟你们一样,也是无聊!”宁向前回答。又补充说道:“不过我是这里的常客,每个周末我都会来这里。”

“常客?就你一个人么?”绛衫女孩奇怪地问。

“对呀!就我一个人。”宁向前的眼神不经意地在陆紫菲的脸上飘了一下,又很快的转开了,看着绛衫女孩的脸答道。

“此山,此景,此人,真是适宜读此书呢!”陆紫菲一边翻着书,一边笑着抬起头来插口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绛衫女孩不明白陆紫菲的话意,问她。

“看到这本书了么?”陆紫菲将书的封面亮给绛衫女孩看,说道:“《世说新语》,南宋刘义庆所撰,记载的都是些魏晋时期的人物故事,那个时代人喜欢谈玄论道,崇尚隐居山林,在这样一个所在,读这样的书,想必宁同学已经产生隐士的情结了。”

“才女见笑了!才女见笑了!”宁向前被陆紫菲的玩笑臊得满脸通红,忙用恭维的话掩饰自己。说实话,对于陆紫菲的才气,从第一次看见她做主持人的时候,他就深深领教了,妙语连珠,出口成章,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我哪里敢称什么才女!”看见宁向前红了脸,陆紫菲的脸也微微泛起了红晕,她的话题依旧停留在手中的书上,说道:“想那竹林七贤隐居山林的时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一旦出了竹林,便饱受尘俗之累,各自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人甚至因此丢了性命,可见选择做隐士,并不是一件坏事情。”

“你不敢称才女,我当然也不敢称隐士的。”陆紫菲所说的,正是宁向前所熟悉的,对于这个话题,他听了很有兴趣:“其实隐士也分三六九等,既有真隐士,也有假隐士。”

“你说的是!”陆紫菲接口说道:“有的人是为了修身养性,明哲保身;有的人是为了沽名钓誉,东山再起。”

“不知道我们的宁隐士是属于哪一类人?”绛衫女孩在边上一时说不上话,等陆紫菲的话刚说完,她便拿话调侃宁向前。

“我么?真的不够隐士的级别!”宁向前谦虚的笑着说道:“我只是一个孤独的人,找一个孤独的地方读书而已。”

“好一个孤独的人!”陆紫菲把书递给了宁向前,用敬佩的语气说道:“这年头肯静下心来读书的人不是太多了,肯静下心来读古典书籍的人就更少了。”

陆紫菲也是一个爱好读书的人,她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数理化是一塌糊涂,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到化工学校来读书的原因,因为高考时分数太烂的缘故。她酷爱读书,尤其爱读古典书籍,她的最爱读的书是《红楼梦》,看了不知有多少遍,可是每次还是会读出眼泪来,也许正是印证了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说的那句话,女人是水做的。两个人站着东拉西扯的聊了一会儿历史典籍,彼此都为对方的知识博洽所折服,宁向前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孩这样近距离的旁征博引夸夸其谈过,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口才原来还是不错的。

“你们两个聊够了没有?我看竹林七贤应该改成竹林九贤了!”两个人在一旁聊得起劲,绛衫女孩完全成了他俩的听众,久了,便感觉很没趣,她拉了一下陆紫菲的手,说道:“紫菲,我们快点走吧,别妨碍人家宁大隐士在这里清修了!”说完,拽着陆紫菲的手就往山顶上走。

陆紫菲身不由己,礼貌地笑着冲宁向前摆了摆手,道了“再见”,跟着绛衫女孩登山去了。宁向前目送着两个人的背影到山林深处,初秋,树叶尚茂,阳光不能穿透山林,树荫很快地将两个女孩的身影淹没了。宁向前坐了下来,重新翻开了书,可是不知怎么的,他连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我今天跟陆紫菲说话了!陆紫菲居然跟我讲话了!”宁向前在心里激动地自言自语着。要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自卑得连正眼都不敢看她一眼的,更不要说是同她有言语上的交流了。她方才对自己说话时,一点儿高傲的姿态都没有,朴实文静,落落大方,她还对自己笑来着,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一股甜蜜的情愫,一波又一波的在宁向前的心海弥漫开来,他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留在这里等着她们回来,如果能有那么荣幸的话,兴许还可以与她们结伴回学校的,哪怕在回去的路上不说一句话,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啊!这样想着,他便有些心不在焉,坐在那里装模做样的看着书,而不时地拿眼睛往山顶上偷觑,希望能早一些实现自己的这个小小的愿望。

等人的滋味不好受,等自己心仪的人时间就更显得漫长。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没有见到两个女生下山的影子,西边的天际有一片铅色的云朵,正向着山顶的方向不紧不慢的飘了过来,老天该不会是要下雨吧?宁向前抬头看了看头顶高悬着的太阳,不由得在心里嘲笑自己是在杞人忧天。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陆紫菲和绛衫女孩依旧没有下来的意思,也许自己应该上山去找一找她们,从聊天时的态度上看,至少她们对自己是存有善意的,大家是校友,又处在同一座山上,在一起走走应该是没有什么的,为什么自己刚才没有提出跟她们一起上山呢?宁向前的心里着实有些个懊恼,暗暗地在心底责备自己真是太笨,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也许现在我还可以上山去找她们的,就说自己一个人在山下呆着没有意思,愿意和她们一起欣赏这秋日的美景。我要是真的上山去找她们的话,会不会显得过于唐突?

就在宁向前左顾右盼搔首踟蹰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那片铅色的云朵已经不知不觉地漂移到了山顶,并且还实实在在的下起雨来了。雨下得很急,也很密,下得让人猝不及防。宁向前一时找不着躲雨的去处,情急之中赶紧把书装进了塑料提袋内,以防被雨打湿,尔后索性张开双臂,畅快地接受秋雨的洗礼。因为没有见着两位女生,他还没有拿定主意,是继续在这里淋雨,还是要迅速的逃离这个地方。雨打在脸上,也打在身上,一点一滴的凉意,不断地刺激着宁向前敏感的神经,他的思维由此而变得活跃起来,他想着古人的话是没有错的,说天有不测风云,说秋雨不盖天,还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可不是么!那句诗正好印证了眼前的现状,雨是沿着一条直线走的,云朵的四周,阳光的光线是那么的斑斓,毫不吝啬的洒在山脚下的那片草地上,仅仅数步之遥,却是晴雨两重天!这就是现实!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与自己的生活境遇是多么的相像啊!

宁向前正站在那里胡思乱想,忽然听见从山顶上传来急促的叫喊声,他抬头往上一看,正是陆紫菲和那个绛衫女孩。她们在雨中奔跑,她们在雨中嬉笑,她们手挽着手,宛如翩跹的蝴蝶。说来也怪,当两个女孩跑到宁向前的身旁时,雨恰好就停了,调皮的太阳又从云朵里钻了出来。

“这鬼天气,说下雨就下雨!”两个人在宁向前的身边住了脚,绛衫女孩一边用手捋着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喘着粗气抱怨着说道。她问宁向前:“宁大隐士,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呆在这里不跑呀?”

宁向前正盯着陆紫菲在走神,见她用两手拎着裙子的前胸发愣,便明白了她此刻的心境。陆紫菲比绛衫女孩要狼狈得多,因为她穿的是白色连衫裙,经雨一淋,便黏在了身上,洁白的肌肤清晰可见。听见绛衫女孩在问自己的话,宁向前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笑着回答说:“雨是老天爷恩赐的甘霖,我为什么要拒绝上苍的好意而逃走呢?”

“人都淋成落汤鸡了,你还有心思这么的潇洒自在,把你归为隐士的行列,真是一点儿没有冤枉了你!”绛衫女孩白了他一眼,笑着说道。

“落汤鸡这个比喻用在我的身上还成,若是用在两位姑娘的身上,便有些个不雅,照我说,两位此刻的情景应该称为落汤仙子才对!”宁向前不敢再去看人,他看着天调侃着说道。

“人都淋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思在这里取笑人家!”陆紫菲无心玩笑,她红着脸佯装生气的嗔了宁向前一句,转而用撒娇的口吻对绛衫女孩说道:“哎哟!现在可怎么办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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