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巴巴跑来就得到这样一个解释,许阳非常受伤。看小说是他一个伟大的爱好,他也给许多小说打赏,罗宇的小说是最符合他胃口的。后来他们成为搭档,但并不影响他喜欢看罗宇的小说,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最后成功的合成立了淘宝。
许阳还不死心“真的不复活碧瑶了,还是不想对我透剧,你自己有什么好的想法。”
罗宇哭笑不得“一个小说而已,我有必要对你隐瞒吗,写到这里真的是为了剧情的需要,没有别的原因”。
得到这样一个结果,许阳无精打采的走了。罗宇打开手机发现确实有不少的未接来电,嗯有许阳的,最多的还是编辑小木的。看来书迷开始不满了,小木打了这么多电话给自己,应该是他也没有办法了。
他给小木拨了过去,小木现在对罗宇的怨念非常大,这位大明星总是特别的忙。而且最要紧的时候总是喜欢玩消失,看到罗宇打电话过来,他立刻接了电话。
“喂小木编辑,书迷闹的严重吗”?
小木埋怨“你终于回电话了,书迷都不满意你把碧瑶写死了,现在都要求你修改结局呢!”说实话他也在追小说,对于碧瑶他也觉得非常愤怒,不过他很理智。小说就是小说,可以作为精神食量,但不可以入戏太深。
“好的,等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晚上我去给书迷做一个解释。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样写也是剧情需要,相信书迷会理解的”。
小木好奇道“你就打算给碧瑶这样一个结局,后面的存稿我看了,但是碧瑶依然没有复活啊”!对于编辑就有这点福利,作者后台的存稿他们可以看到。小木也是《诛仙》迷,当然是先睹为快了。
“这也是剧情需要,碧瑶这个人是为了升华作品的,我相信碧瑶一定会成为一个经典的。”
“可是你这样写小说,完全违背了网络小说的风格。如果普通人这样写,那绝对是扑街扑到死,你这样写了有很大的风险。搞不好你以前积累的人气就这样完了,这样虐主对于网络小说来说,绝对是大忌讳。”
“我知道,但是我不是为了赚钱才写的。一是一个爱好为了表达心中某些情感,二是为我的影视作品服务。其实这样写才会成为一个经典,我会和书迷解释的。”
小木被说服了,确实这样一搞让大多数人知道了《诛仙》,都为碧瑶的痴情而叹息。这就是一个经典,不过代价就是让人感到愤怒和同情。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很佩服罗宇的,敢随心所欲的写自己的小说,这样的神已经很少了。
现在网络小说越来越商业化,许多出名的大神也开始向市场妥协。他们越来越在乎观众的口味喜好,总是写一些观众喜欢的情节。现在的网络小说越来越流行什么装逼打脸,特别讲究爽点,和神转折。
其实这也是被市场所逼的,网络文学就是一个快餐文。大家看的就是一个字“爽”,在工作之余或休息的时候,看一看网络小说,调节一下生活。
不需要用读经典著作那样的套路来读网络小说,只是随意的看看,绝对爽就可以了。爽的话可以订阅一下,高兴的时候来一个打赏。要是觉得不爽可以吐槽,弃书重新在找一本符合自己胃口的小说。
就是这么轻松,就是这么随意,这就是网络小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