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德那个红毛鬼送俺的!”曹雄指着桌上一坛葡萄酒,笑着说道:“口味远不如咱们山东的烧酒有劲!”
“你想要喝有劲的?”俞福坤取了两只碗,给曹雄和自己各倒了一碗酒,“小天说,正琢磨法子,拿高粱来酿酒,可以酿造出高度白酒。说不定,哪天你就可以喝上了。”
“小天,是个聪明孩子!”
“嗯,也是一个做大事的人!”
“俺要在这汉洲建国。”
“老曹,你要不建国,俺还要取笑你!”
“是建俺老曹的国!”
“俺会辅佐你,更会听你的!”
“俺死了以后呢?”
“……听大江的!”
“不,你们都要听齐天的!”
“他现在……才十六岁。”
“俺会护着他长大!”
“大江,大陆,还有在大明的大海,他们……”
“一年多来,你看到齐天的手段了,可否维持一国?”曹雄沉声问道。
俞福坤明白了,曹雄想做一个开拓之君,然后由齐天守成。两代以后,曹齐两家,必定会坐稳一国的基业。
“俺懂了!”俞福坤抬起头来,举起碗,“老曹,俺也不会说拍马的话。既然建了国,俺一定尽心辅佐你,俺的儿孙也会跟俺一样,辅佐齐天。若违此言,不得好死!”说着,一口将碗里猩红的葡萄酒喝下,随即将碗摔在地上。
曹雄定定地看着俞福坤,片刻,点了点头,“老俞,俺和你有二十年的交情了。对于你,俺是信的!……你跟着俺,必将保你俞家几百年的富贵!”
俞福坤出了大门,往前走了几步,停了下来,仰头看了看天上的一轮明月。
“老曹,你如此敞亮,俺也不能去做那小人!”
谭忠福腰下挎着刀,双手握着一根木棍,在排队领取饭食的移民队伍一侧来回巡视着。只要见到有不守规矩,向前拥挤插队的移民,便是一棍抽过去,然后,再勒令他排到对尾去。
谭忠福他们是因为大量移民到来,紧急抽调过来维持秩序的乡兵。浅灰色的军装,但没有任何装饰,仅有一条宽宽的皮带,束在腰间,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鸭舌军帽。看上去,有点像后世东南亚的军阀武装人员。
谭忠福有些感慨地看着那些移民,狼吞虎咽地吃着分发给他们的食物。每个人看上去,都是一样的瘦骨嶙峋。也是,他们在大明的时候,就是饿了很久的饥民,到汉洲的时候,又经过了四十多天的航程磨难,委实不易。
想当年,自己还不是跟他们一样,在大明活得像一条野狗,到处祈食。也只有到了汉洲,才活得像个人样了。
虽然,作为一个光棍汉,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与其他七人,同住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但他相信,随着汉洲发展的越来越好,他一定能娶到媳妇,也能分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上一次,都督府征召陆战队人员,并承诺会优先分配媳妇。谭忠福去报了名,却因为测试不合格,被淘汰了,这让他颇为遗憾。
虽然,他知道征召陆战队兵士,是要出去打土人的。但他一点也不担心,土人再厉害,会比内陆那些矮黑土著人强出多少?
作为乡兵,他跟着陆战队打过一次土著部落。开始的时候,他还是很害怕的。但随着陆战队兵士,冲进土著部落营地的时候,他居然什么都没想。握着一根长矛,就狠狠地捅进了一个试图反抗的土著人。紧接着,就是挥舞着矛杆,驱赶那些土著人一一跪倒在地,任凭同伴们捆绑。
南洋岛屿上的那些土人,估计也强出的有限吧。待我好好打熬一下身体,等下次都督府再招兵的时候,我一定会入选的。谭忠福挺直了腰杆,威严地在移民四周巡视着。